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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廉洁金融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成立于2020年4月28日。目前,第一届廉洁金融专业委员会共有27家成员单位,其中主任为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,副主任为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、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华夏银行成都分行、浦发银行成都分行、成都农商银行、成都益航资产及协会秘书处。
委员会成员单位为经理事会审定的川银协会员单位,每届任期3年。委员会服务的对象为川银协全体会员单位。
委员会的宗旨是建立有效的银行业廉洁自律工作机制,促进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廉洁从业,引导银行业自我规范、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,建设诚信行业秩序,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起草行业准则、公约等,促进会员单位廉洁自律,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;
(二)组织开展专题讲座、业务培训、宣讲会、研讨会等,增进会员单位信息共享与交流,提升行业廉洁金融工作水平;
(三)调研和分析廉洁金融领域的共性问题,并通过适当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;
(四)加强政策研究,参与政府部门、金融管理部门等组织的有关银行业廉洁金融的决策论证,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、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;及时研究新出台的有关金融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为行业稳健发展提供专业性参考意见;
(五)组织落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